常任理事国是怎么选出来的(中国是怎么选上常任理事国的)

联合国只有五个常任理事国,其全称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大常任理事国,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,是唯一有权采取强制行动的联合国机构,其中五大国在安理会上享有一票否决权。

这就是人们常称的“五常”,这五个国家分别是中国、美国、俄罗斯、英国和法国,相比而言,这五个国家既是世界强国也是世界大国,在国际上均享有很高威望。

同时,作为常任理事国也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,即使在联合国宪章中也规定了这五个常任理事国在安理会上都拥有“一票否决权”,故而让很多国家羡慕不已。

那么这五个常任理事国究竟是如何产生的呢?接下来,我就借此给大家作一番简单的介绍吧。

首先,联合国组织是在二战之后经五常国的倡议下建立起来的,由于在雅尔塔会议后就形成了战后国际体系,当时牵头的主要首脑国家是美、英、苏三国,可这三个国家又都分属于不同的两大阵容,而且都有各自的小九九。

因而二战之后,两大阵容出于各自的战略考量,当时都曾迫切需要组建一个国际组织来维护战后世界和平,后在美、英、苏三国撮合商议下,拟定建立一个共同的国际组织来保证战后的世界和平。

结果经过全面权衡,美国就拉了中国,英国就拉了法国,就这样最后共同创建了联合国这个组织。所以,从这层意义上讲是五常国组建起了联合国,而不是联合国选举产生了五常国。

而联合国的宗旨就是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,发展国际间以尊重各国人民平等权利及自决原则为基础的友好关系,进行国际合作,以解决国际间经济、社会、文化和人道主义性质的问题,促进尊重人类的基本人权和起码自由;

其次,从此之后,这5个国家就以创始人大佬的身份构成了五常国,并在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三条中给予了明确定位,作出了具体规定。所以说,五大常务理事国不是选举产生的,而是联合国宪章规定的。不过,当时要想成为五常国家,也必须得同时达到如下三个不成文的要求:

即一是必须获得美、英、苏等牵头国两个及其以上的认可;二个必须是二次大战的战胜国,并为之作出过巨大贡献与牺牲;

三是具有强大的国际影响力和令人信服的综合实力。这在当时除了上述五个国家能够成为常务理事国外,其他还真找不到比此更合适的国家了。

如今,联合国的总部设在美国纽约,还在瑞士日内瓦、奥地利维也纳、肯尼亚内罗毕、泰国曼谷、埃塞俄比亚亚的斯亚贝巴、黎巴嫩贝鲁特、智利圣地亚哥等处都设有办事机构。

联合国规定的工作用语有中文、英文、法文、俄文、阿拉伯文、西班牙文等6种语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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